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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有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27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2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防范利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堵塞税收漏洞,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对代开发票管理的新规定。

  新规定指出,自2004年6月1日起,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将当月所代开发票逐票填写《代开发票开具清单》,7月份申报期起应同时利用代开票汇总采集软件形成《开具清单》电子文档。自2004年6月份申报期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代开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应逐票填写《代开发票抵扣清单》,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随同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在6月份申报时纳税人只报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从7月份申报期开始纳税人除报送《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外,还需同时报送载有《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的软盘(或其它存储介质)。未单独报送或未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抵扣清单》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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