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法眼”中院落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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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45 南方日报 |
在肇庆城东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址,“法眼”雕塑新近落成,让前来参观的人们赞不绝口,夸赞其意境精深而高远。据悉,这座独特的“法眼”雕塑在全国只有两座,另一座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设计者汪苇介绍,“法眼”原是佛教中指能认识到事物真相的眼力,后来泛指敏锐深邃的眼力,多用来形容执法人员辨别真伪、善恶的超常眼力。该“法眼”雕塑的主要创意是“方”与“圆”。“无规矩不成方圆”是国人传统观念中对于法律规范社会与人的行为必要性的肯定,规矩与方圆即是法理的主题象征性的形象演绎。方块作为封闭空间,其形式表达代表着内敛约束力,而圆形球体则代表着外放的膨胀力。方块体束缚着球体,即象征着法律坚定的意志、有效的手段,严格地规范着社会与人的行为。支撑着巨大雕塑体的一角不偏不倚,警示着法律工作者只有公正执法,才能维护社会稳定。方圆相容,六面均衡是社会和谐的整体表现。方体以大红代表着张扬而积极的正义,圆球通体透亮,映现着社会五光十色,但这一切都只有被限制在牢固的法律框架中,才能构成一个有序、丰富、和谐的法制社会。 谢辉 郑君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