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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地区建侨务协作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4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华社广州6月22日电(王攀、彭华新)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省区的侨联和香港侨界社团联会、澳门归侨总会22日在广州签署协议,建立“泛珠三角”侨务工作协作机制。

  广东省侨联主席陈毓铮说,泛珠三角地区的侨联或相关单位经友好协商,最终同意在“联动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开展泛珠三角省区侨联工作协作。

  根据协议,各成员同意建立协作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协作年会,通报各方的主要工作,交流经验,并根据工作的需要,研究探讨联动协作、优势互补的共同议题;参加协作的各方在举办重大活动时,通报其他协作成员,其他协作成员应给予积极支持。此外,协作成员之间还将在旅游商贸、招商引资、捐资助学、扶贫济困、文化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互相给予必要支持。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06月24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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