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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尾气道路抽检将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45 南方都市报

  机动车尾气道路抽检将叫停?

  市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鉴于对违规者不能进行处罚,正考虑暂停抽检,市环保局则持反对意见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仁宣)由于没有处罚措施,目前广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抽检形同虚设——查出的超标车辆大都不进行治理,照样上路运营。对此,昨天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实施情况报时,市交警相关负责人透露,正考虑暂停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措施,市环保局则认为,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不能停。

  目前,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广州市空气污染的一大“杀手”,需要重点治理。尽管一般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年检达标率较高,但更能反映真实情况的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达标率却要低得多,广州有近1/4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广州市从1996年开始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抽检。但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抽检的执法却遭遇了新尴尬:对超标排放尾气车辆的司机只能教育,不能进行处罚,导致司机拒绝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照样上路运营。

  现场观察

  广园东路路检点 近三成车辆超标排放

  昨日上午,记者随市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检查组在广园东路路检点看到,3辆被抽检的货车(柴油车)均是中山、江门等外地车辆,启动马达时,黑烟滚滚,烟尘甚至直接喷在行人脸上。市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工作人员检测发现,3辆货车排放的烟度远超国家标准。

  翻看环境监测人员的值日登记本,记者粗略数了一下,从8时30分到10时50分,共抽检45辆车辆,其中16台车属于超标排放尾气,其中排放尾气最高的车辆,其烟度竟达到8.92,而国家标准为4.5。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广园东路路检点每天大约抽查50-60台车辆,其中近三成车辆超标排放尾气,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

  按规定,道路抽检查出的排气超标的车辆,司机应该对其进行治理,使排气达标,然后再到市环保局指定的复检点进行免费检查。执法检查组来到机动车排放污染棠东复检点,工作人员介绍,原来每个月有400台-500台车辆来进行复检,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司机拒绝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5月份只有45台车前来复检。而到昨日为止,本月仅有1台车来进行复检。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其他机动车排放污染复检点也是同样的情况。

  部门说法

  交警 如何处理超标车成问题

  对查出的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如何处理,是目前交警部门遇到的一个新问题。5月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对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实行扣押驾驶证、罚款200元的处理,同时要求司机对车辆进行维修治理,到市环保局指定的复检点进行检查,复检合格后再取回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没有规定交警有处理机动车排气超标的执法职责,由省交警统一印制的处罚文书中,并没有“尾气超标”这一项。对超标排放尾气司机的执法已缺少法律依据。目前,交警只能对违规司机进行口头教育,缺少有效的约束。因此,在没有新的法律规定出台前,正考虑暂停排气超标路面检查措施。

  环保 路检不能取消

  对此,市环保局表示,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不能停。市环保局机动车与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认为,交警部门作为执法主体,应该按照广州现有的法规主动执法。否则,车辆随意超标排放尾气,又没有任何处罚和约束措施,将极大加剧广州市的大气污染。

  该负责人认为,国家出台的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只是规定大的原则,并不能满足地方需求。经过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已经对国家法律进行了补充。因此,交警部门应该按照《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对超标排放尾气的司机进行处罚,否则就会形成一个“法律真空”,环保部门也只是形同虚设。

  人大常委会 政府应该协调执法

  针对交警遭遇的这一执法新问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传誉明确表示,不能说没有相应的法规,政府部门应该协调执法。目前,应该按照现有的地方性法规,对违规、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进行治理。“现在的关键是协调,”陈传誉强调。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将加大对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烟尘超标排放最高罚十万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仁宣)广州将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烟尘、烟色的行为加大处罚,最高可处以十万元的罚款,饮食服务业没有使用清洁能源的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对此予以明确规定。记者昨天从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规定》计划提交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昨天,广州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实施情况。据介绍,由于国家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2000年作了重大修订,而广州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规定1992年正式颁布实施,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97年。因此,两者之间存在很多不一致,导致广州有些执法行动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操作。另一方面,随着广州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处罚标准显得偏低。目前,该《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改并将提请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了解,《规定》主要从以下方面做出修改——

  加大了处罚力度,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提高了处罚标准。例如,现行规定对锅炉、工业窑炉等超标排放烟尘、烟色的行为,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元,新《规定》明确,此种情况下,排污单位对超标治理的同时还可处一万元到十万元的罚款。

  对近年来新出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扬尘、饮食业污染等问题,新增加了详细的防治规定,新设了“防治饮食服务业废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的专章。此外,对脱硫设施的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仪器的配置使用予以规定。

  对排放超标的在用车船进行规范治理。对如何防治机动车船排放的废气污染,原来各部门的职责不太明晰,《规定》明晰了各部门的职责。

  对清洁能源的使用规范。要求工业、饮食、交通行业都要使用清洁能源(除国家规定的高污染原料如煤、木材等外,均属清洁能源,例如天然气、电)。饮食服务业没有使用清洁能源的可以处以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闻背景

  五项子工程打造广州蓝天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仁宣)作为广州“创模”(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七大工程中第二大工程的“蓝天工程”,包括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等5项子工程。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常敏昨日向市人大常委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悉,“蓝天工程”将以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尾车污染、建筑施工污染、道路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蓝天工程”包括五项子工程——

  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抓好65家重点大气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全面推进工业脱硫和烟尘控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大气污染负荷。

  机动车污染控制工程:完善道路交通路网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实施LPG公交车工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低硫柴油和高标号无铅汽油等。

  城区扬尘控制工程:要严格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道路施工工地的管理,加强路面保洁和洒水消尘,减少扬尘污染。

  饮食业油烟污染控制工程:认真实施国家新颁布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全面开展饮食业污染扰民和油烟污染整治,建立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能源结构调整工程:完善城市燃气管网配套,扩大城市供气范围;扩大第三产业改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工作的成果,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图:

  汽车尾气随意排放,加重了城市空气的污染。 Photocome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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