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超标排放最高可罚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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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48 南方日报 |
相关 《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8月提交市人大审议 锅炉超标排放最高可罚10万 从1991年开始实施《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对锅炉超标排放烟尘等行为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元,处罚太轻,直接影响法规震慑力;与国家重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很多不一致。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呼吁,对《规定》进行修改已迫在眉睫。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昨日表示,《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草案)计划提交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治污执法面临四大问题 规范大气污染治理的《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实施12年来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让环保部门的执法遭遇不少尴尬。 昨日,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常敏指出环保执法中存在的四大问题: 现行《规定》中涉及环保、公安、交通等8个政府部门职能交叉、操作混乱的情况时有发生;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等新近出现的大气污染行为无法进行规范;对企业污染行为处罚太轻,直接影响法规的震慑力;与国家重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很多不一致。 广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环境违法成本与违法者非法获取的利益相比越来越低,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地方性环保法规的尊严已遭到严峻挑战。 加大对污染企业处罚力度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透露,《规定》修订草案将从以下方面作出修改: 加大了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提高处罚标准。例如,现行规定对锅炉、工业窑炉等超标排放烟尘、烟色的行为,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元。而新《规定》将对排污单位超标治理的同时,还可处1万元到10万元的罚款。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扬尘、饮食业污染等问题,增设详细的防治规定,新设了“防治饮食服务业废气污染”、“防治城市扬尘污染”专章。 对排放超标的在用车船进行规范治理。对机动车船排放的废气污染的防治,原来各部门的职责不太明晰,新《规定》进行了明确。 对清洁能源的使用规范,要求工业、饮食、交通行业都要使用清洁能源。饮食服务业没有使用清洁能源的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对饮食业的“异味”污染问题,由于尚未有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此次修订暂不考虑。 陈洁娜 王长庚 陈瑾 穗仁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