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下月撤销11个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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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0: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梅州讯 (记者绿叶通讯员李天生、叶伟生)梅州市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建立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梅州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7月1日起,对该市机动车辆路桥通行费试行年票制。 与此同时,从6月30日12时起,撤销梅州辖区内原设的油坑、月梅、南口、茅塘、大柘、三龙、径义、龙田、叶塘、丙村、松口11个收费站。新设立八尺、广福、太宁、华安、董源、汤坑、双溪7个收费站。对过往的非梅州籍机动车辆双向收取车辆通行费(次票)。从高速公路进出梅州市的非梅州籍机动车辆委托高速公路梅州段收费站按次收取通行费(次票)。 路桥年票制将试行两年 据了解,梅州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将试行两年。委托车籍登记地的公路规费征稽机构征收,试行期满后,再根据实施情况确定正式收费标准和设站方案。对军车、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执行紧急救灾抢险任务的车辆和二轮摩托车免费。 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收费标准 试行期的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603号文执行: (一)、机动三轮车,市区籍(含梅县)每辆960元,兴宁、平远、蕉岭籍每辆480元; (二)、小车(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每辆800元; (三)、9座(含9座)以下客车非营运的每辆1200元,营运的每辆1800元; (四)、10座以上20座(含20座)以下客车、2吨(含2吨)以下货车,非营运的每辆1800元,营运的每辆3000元; (五)、21座以上50座以下(含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非营运的每辆3600元,营运的4200元; (六)、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每辆7200元; (七)、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每辆9600元; (八)、五华、丰顺、大埔三个贫困县的机动三轮车收费标准为每辆380元,其余类型车辆收费标准按上述同类车型收费标准下浮20%。(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