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全面推行聘任制鼓励优秀大学老师先富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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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0:39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秦晖通讯员赖红英)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公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讨论稿)》,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扩大高校人事制度管理自主权,在各高校推进学校机构编制改革,行政人员应控制在学校人员总数的20%以内,高校要全面推行聘任制;分配制度向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岗位津贴不再依据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作年限划分,而是以岗位、职责与贡献为依据。 未真正实行教师聘任制 近年来,广东各高校都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但改革成效不够明显。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泰岭指出,目前存在的弊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管理方式过于集中和统一,学校没有足够的用人自主权;二是有些学校教师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教师使用率不高;三是劳资关系不规范,经过几年努力,虽然传统的教师管理制度有了一些改革,但由于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聘任制,因此教师职业仍然是“铁饭碗”。 高校后勤要实现社会化 根据《意见》,广东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加强编制管理。根据高校教学、科研、校办产业、后勤服务各方面不同职能,实行不同管理办法。后勤服务要从学校中剥离出来,实现社会化。 过去,由于没有规范的教职工编制标准,高校编制管理混乱,紧缺的教师得不到及时补充。特别是从1999年扩招以来,教师队伍严重不足的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一些学校的师生比甚至高达20∶1,部分学校因此被限制招生。目前,一些学校非教学人员占的比例依然过大,甚至达到50%多。 《意见》明确提出,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应占学校人员总数的80%以上,其中专任教师应占学校人员总数的60%以上,其他党政工作人员应控制在学校人员总数的20%以内。 高校用人要公开招聘考试 《意见》要求,各高校全面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实现教师聘任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方向转变,打破用人制度存在的教师职务终身制、人员单位所有制。 《意见》要求,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同时要建立解聘辞职制度,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解聘教职工,教职工也可以按照合同辞聘。 《意见》还提出,高等学校管理人员试行教育职员制度,教育职员实行聘任制,先在部分高校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完善办法后逐步推开。同时,高校选人用人要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方法。 允许学校探索多种分配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多种分配形式和办法,探索建立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校内分配办法。在岗位聘任制的基础上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岗位津贴级别是依据上岗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贡献,而不是行政职务、专业职称和工作年限划分。各级别之间拉开差距,保证重点岗位有较高收入,而岗位津贴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实行“岗移薪动”。 《意见》还提出,允许学校选择有条件的单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允许学校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有贡献的人员;允许和鼓励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先富起来。 鼓励大学教师 到中小学任教 《意见》还要求,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学校可以根据需要短期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编制限制,不转户口、不转关系,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职责。鼓励校际之间互聘和联聘教师。 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意见》实行前原学校教职工的落聘、待聘人员,采用校内转岗聘任等办法,并鼓励重点大学教师流动到一般大学,本科院校教师流动到高职高专学校或中小学任教;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或中心城市的高校教职工到边远地区大中小学任教。 据了解,目前省教育厅正组织力量建立“教师信息网”,届时将定期公布各校需要或富余的教师情况,以推动教师互聘和资源共享工作的开展。(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