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路消除“三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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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11:1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6月23日讯(记者 杨小娴实习生秦一可)记者今日获悉,在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召开的会议上,正式通报湖南、河南、广西、重庆、西藏、青海等地成为全国第四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省(区、市)。至此,全国已有23个省(区、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现象。 1995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加大力度。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进行部署,并与市州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省纪委、省监察厅还颁布了“七个严禁”的规定,并从交通、公安、林业、纠风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据统计,自1995年至2003年底,共查处公路和水上“三乱”案件1842起,撤除各类公路和水上非法或不规范站卡804个。仅去年一年就查处公路和水上“三乱”案件386起,撤除各类公路和水上非法或不规范站卡62个。经省政府批准,还撤消了25个布局不合理、还贷能力差、技术等级不达标的收费站点,并撤除了相应的收费设施。目前,我省公路和水上“三乱”现象已基本消除,经济发展环境得到了显著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