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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4:56 人民网-人民日报

  盛华仁报告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时建议

  采取五大措施加强土地管理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情况时建议,从五个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土地管理。

  盛华仁说,这些年来,各地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大量占用耕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随意调整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提出建议:

  坚决守住基本农田这条红线,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议国务院尽快着手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新审定耕地面积,依法明确规定各省(区、市)的耕地保有量。各省(区、市)省长(主席、市长)必须对本行政区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发展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总量平衡等负全责。

  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继续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各类违规开发区,保证撤得下、不反弹,决不能前紧后松、半途而废。

  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方针,进一步严格占补平衡制度。补充的耕地,必须经过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严格验收,确保数量不少,质量不降。

  运用税收等经济杠杆,建立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在完善土地统一登记的基础上,改革有关税制,如实行物业税,以加大占用者的土地保有成本,促使其自觉建立合理用地、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更加严格的用地审批制度和土地监管体系。在改革省以下土地管理体制的同时,建议国务院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和机制,强化中央对地方占用土地的监管。

  此外,盛华仁还建议,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稳定长效的支农政策体系,提高种粮效益;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加快征地补偿安置的清欠工作,要研究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抓紧修订土地管理法。

  乌云其木格报告落实农业政策情况的调研工作时提出

  把各项农业政策落到实处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政策调研组对农业政策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情况表明,中央关于加强农业的政策受到各地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政策效应已经显现,当前要把各项农业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24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政策调研组关于落实各项农业政策情况的调研工作时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问题,今年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支农政策,对解决“三农”问题,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大意义。就湖北、四川、江苏的情况看,三省根据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提高对“三农”问题和确保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制定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各项农业政策,政策效应已经显现。

  为把各项农业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乌云其木格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重要性的认识。各地要尽快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要增加农业投入,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政府新增财力要向“三农”倾斜,把确保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点,并逐步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支持范围。要加快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快农业立法,建立解决“三农”问题的长效机制,把“三农”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傅志寰报告关于金融支农问题的调研情况时提出

  进一步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本报北京6月24日讯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24日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金融支农问题调研组关于金融支农问题的调研情况时说,从调研情况看,金融支持力度不足是制约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当前支农信贷资金总量,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允许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粮食生产专项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和扶贫贷款等业务;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研究制定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专门法规或条例,确保其稳健持久运营。

  二是加大政策和法律引导,发挥商业金融的支农作用。要通过税收等政策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为县域经济特别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针对农民抵押难的问题,研究适当放宽商业银行贷款制度。

  三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机制。加大对信用社的支持力度,消化历史包袱,降低信用社支农业务的成本和风险。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适当增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利率的灵活性,提高信用社吸收存款的能力,降低经营成本。可以考虑减免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增加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

  四是组织和引导各种民间资金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五是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培育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加快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尽快推进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套期保值和分散风险的作用。六是建议国务院研究出台关于金融支农的政策文件。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25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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