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台临街空调要挪地方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7:32 齐鲁晚报 |
本报6月24日讯 (记者 窦硕峰 通讯员 贺勇 张希夏)近日,天桥区执法局展开集中行动,对辖区内主次干道不符合安装规定的临街空调进行了依法整治。截至目前,已有近90台临街空调被责令整改。 根据济南市有关规定,临街建筑物一楼外部安装空调,其机体下沿距地面不得低于1.8米,否则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然而记者在济南市部分路段走访发现,为了图方便或设计安装不当,一些临街饭店、宾馆、写字楼或临街商店低位安装的空调压缩机却不在少数,有的直接“蹲”在地上,空调机呼呼地往外排出热风,路过的市民只好躲着走。对于这种现象,有人形象地称为“热污染”。 针对这种情况,近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第三中队拉开了整治辖区主次干道临街空调的集中行动。执法人员首先对无影山东路、西工商河路、无影山路、堤口路、济齐路等主次干道的临街空调进行集中排查,并对临街一楼外部空调机体下沿距地面低于1.8米的46家违规安装空调的饭店、商店等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被要求整改的空调近90台。 按照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时限,执法人员又逐一对这些违规单位进行了检查。记者今天在现场看到,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了改正,有的焊制了高1.8米以上的铁架子,将空调机移到了架子上,有的则将空调机移到了楼侧或1.8米以上的位置,这样热风就吹不到过路人了。据执法人员介绍,在下达整改通知的单位中,目前已有80多台空调按要求改正完毕,但仍有少数单位未及时整改。对此,执法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监督其立即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