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职称外语取消有效期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35 南方都市报

  职称外语取消有效期限制

  8月15日至9月15日为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受理日期

  本报讯(记者李雅琼)近日,省人事厅对职称评审制度进行调整,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在申报对应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有效期限制。

  省人事厅的通知称,8月15日至9月15日,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将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

  据了解,根据政策调整,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在申报对应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有效期限制,直到评上该档次资格为止。如申报高一档次资格,需参加与之相应的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即一个档次资格,只需考试合格一次即可。原政策获得A级合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政策调整后考取A级者,今后可申报评审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无需再考外语。通过BFT(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申报高、中级资格,其中,取得BFT(A)级合格成绩者,可申报高级资格,取得BFT(I)级合格成绩者,可申报中级资格。

  另外,除执行粤人发[2002]8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取得博士学位,或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或《计算机网络应用》。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小浪底库区游船沉没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李长春出访亚欧四国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大学生卷入非法传销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