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几个"姚康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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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53 东方网 |
“姚康达”,什么人?此人乃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财政部长金文庆作报告中提到的一个人物。据金文庆说,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这些资金被用于购买128套住房,炒作房地产。 “姚康达”,真是生财有道,神通广大名,是名副其实的既康又达。在他手里,住房贷款完全变了味,从银行里取别人的钱买房,买房为了投机。128套住房,每套首付55余万元,买进一套住房,买进再卖出,一转手,几百万、几千万就落进了“姚康达”的口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成了“姚康达”的钱袋子。上海房价在前些时候的急剧上涨,上海房地产泡沫的堆起,“姚康达”功不可没。许多市民急需买房而买不起房,乃是题中应有之义。外高桥保税区支行投入7141万元,产出又是若干?有关人员从中捞了多少好处?现在司法部门正在进一步查处,希望结果能公布于众。 那么,人们读了这个消息后不禁要问:在全国各地,还有几个“姚康达”? 据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提供达标审计清单显示,真是触目惊心: 审计抽查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办理的7.91亿元汽车消费贷款发现,4家汽车经销商用虚假资料骗贷达9650万元。 河南洛阳芬莱商贸有限公司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2002年仅为大连实德塑料工业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就“包装”银行承兑汇票4.92亿元。2001年以来,该公司通过此类“业务”共收取好处费216万元。 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21亿元,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经初步核查,银行贷款损失已超过10亿元。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锦州市中级法院、古塔区和凌河区法院联手作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上报交通银行总行核销175户企业的“不良”贷款2.21亿元。同时,法院从上述虚假诉讼中收取“诉讼费”,其中锦州市中院和凌河区法院将收取的85.3万元存入私设账户。 看来,“姚康达”是在各地都有,连法院里也有。不过,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的“姚康达”比之于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还是小巫见大巫。老百姓存到银行里的钱,就这样滚滚地流入“姚康达”们的帐户内。他们是当代的暴发户。“姚康达”们的进账,不是几十万,而是千百万,甚至是多少个亿。金融界的腐败,不抓不得了!否则,老百姓怎么还敢往银行存钱? 但是,“姚康达”们的被揭露,毕竟是一件好事。这表明我们的政府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透明度,表明了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势不可当,表明金融行业里的腐败分子今后的日子将不好过了。雨过天晴,我们应当对前景看好。--> 作者:选稿:上官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