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契税征收所解答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缴纳契税的有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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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9:57 汴梁晚报 |
本报讯记者黄晔报道近几天,一些读者向本报热线反映,市财政局发出契税征收的公告后,居民缴纳契税时人满为患,居民对征收政策也有很多疑问。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市财政局所属的市契税征收所负责人。 6月初,市财政局发出公告,要求购房后没有缴纳契税的单位和个人,在6月30日前缴纳契税,逾期将加罚滞纳金。 近几天,一些居民到市契税征收所设在市土地房屋交易中心大厅的窗口缴纳契税时,却发现人满为患,得排队等很长时间。另外,他们对税率、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购买的房子如何办理等问题持有疑问。 据市契税征收所所长陈法民介绍,近几天,由于临近6月30日,来缴纳契税的人很多。他们增加了4名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市土地房屋交易中心、银行等方面也增加了人员为群众服务。他们承诺,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办完手续,他们就不下班。 对于1999年8月1日以后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一直按“暂减半征收(2%)”的政策征收,今年6月30日后,也仍按2%征收。但是,超过6月30日,自购房之日起加罚滞纳金(应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个人使用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可凭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票或合同的复印件,先缴纳契税,待以后房款还完时再办理房屋产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