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单位年底将“变脸” 公有资产进行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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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11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周智琛)来自东莞市文化局的消息称,预计到今年年底,东莞将实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基本理顺与直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单位将按照各自不同的要求完成改革和转制,公有文化资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重组。 据介绍,在改革文化管理体制方面,该市将建立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分类管理制度,对公益型、经营型文化单位,采取不同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对镇(区)文化广电服务中心和市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展览馆、文学艺术院、美术馆、画院等事业单位,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捐赠;对文物征集、图书购置、美术品收藏等公益性文化业务,政府确保其经费来源;对经营性文化单位实行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制和拍卖出售等方式,逐步推行企业化改造。该方案还透露,政府将鼓励代理公司、演出经纪公司、电影发行公司、艺术人才经纪公司、艺术品拍卖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向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并且将重点扶持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产品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成效显著的文化中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