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的煤炭供应困难 广东省制定煤炭供应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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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1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徐海星 通讯员王俊)记者昨日从国家交通部水运司联合广东省经贸委召开的广东省海上南北航线煤炭运输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目前已正式制定“煤炭供应应急预案”,规定在电厂存煤量低于10天以内等三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可视为预警信号发出,并可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全省进入煤炭供应紧急状态。 部分主力电厂煤供应告急 据悉,我省每年煤炭的消费量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二分之一以上。据省经贸委统计,1~5月份我省电煤调运量2300万吨,同比增长46%,但电煤消耗2360万吨,同比增长49%。全省部分主力燃煤电厂煤炭库存量自去年底以来一直处于警戒线以下,部分电厂煤供应告急。 省经贸委专家指出,从1~5月份煤炭运行情况来看,发电、冶金用煤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而绝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增产潜力有限,同时,铁路、海运的运输能力及码头的装卸能力受到制约,我省煤炭供应仍维持较为紧张的局面。 在上述背景下,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导致的煤炭供应困难,广东省新近制定了煤炭供应应急预案,据悉,一个由多部门多家企业组成的“广东省煤炭供应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将具体负责指挥协调全省煤炭供应,其中包括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省粤电集团、省广电集团、广州钢铁企业集团等大型企业。 三种情况视为发出预警信号 “当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视为预警信号发出,有关单位应立即向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报告”,三种情况分别是:省统调火力发电厂、冶金等重点耗能行业煤炭实物库存低于10天警戒线以下;局部地区煤炭市场供求出现异常波动持续2天;发生其他重大事故可能造成市场供求重大波动。 据专家介绍,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警报告,及时通知各成员单位及各市应急负责部门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每天向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工作小组据此研究并决定局部地区是否进入煤炭供应紧急状态,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全省进入煤炭供应紧急状态。 据悉,进入紧急状态后,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的力度,如物价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掌握煤炭市场及运输价格动态,积极受理煤炭及运输价格投诉等;依法查处煤炭经营及运输中哄抬价格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工商部门要提高市场检查的频率,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 广东电网负荷20天六破纪录 据悉,本月21日,广东电网用电负荷最高达3428.9万千瓦,同比增长约19.68%,从而在最近20天内第六次创出新高。 据介绍,进入6月份以后,广东省用电负荷有了较大增长。其中省电网统调最高负荷自6月4日首次创出新高以来,目前也已经五次刷新历史新高,最高负荷达到了2666万千瓦,比去年同期增长25.59%。 预计显示,2004年广东全社会用电量将达2325亿千瓦时,比2003年增294亿千瓦时、增长14.5%。今年1~5月,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达870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20.15%。(徐海星、龙建平) 今年全省煤炭消耗量将增9% 据交通部以及省经贸委的预测,2004年预计全省全年煤炭消费量将达8500万吨,增长9%,其中外省调入及进口占93%,按火电发电量增长17%计算,预计2004年火电机组耗煤量5580万吨。 预计“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9.0%,全社会最高负荷年平均增长8.6%,规划新增电源装机容量3505万千瓦(其中煤电1648万千瓦),计划投产2705万千瓦(其中煤电1648万千瓦)。2006年我省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将会得到有效缓解。(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