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或职工只能设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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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3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有效凭证,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对账和核对缴存单位及职工个人基本信息,这是记者24日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的。 据了解,公积金对账和基本信息核实的主要内容是:对基本账户资金余额的核对,主要包括: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未分摊账户的资金余额等内容。基本信息的核对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的核对及单位基本信息的核对。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每个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只能开设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个别缴存单位已经开设多个单位账户和为职工开设多个账户的,应当进行清理合并为一个账户。 7月1日至7月31日,各缴存单位到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公积金对账和核对基本信息的通知文件、银行对账单及《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核对表》。 作者:廖波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