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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堂妹和妻子,逃亡路上又作孽——剑河公审大恶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3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6月24日上午,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剑河县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何兴约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5年5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何兴约持枪到本村的山上打鸟,遇其堂妹何兴花扛柴路过,明知是其堂妹后何兴约仍然开枪射击,致何兴花当场死亡。事后,何兴约准备外逃,但想到外逃后妻子姜水芝可能要改嫁,遂将妻子枪杀,后长期外逃藏匿。2003年7月7日,何兴约窜至剑河县南哨乡九当村,遇到在此处劳动的妇女王某,欲对其强奸,后因王奋力反抗呼救,其他村民闻讯赶来,何强奸未遂逃跑。2003年7月16日上午,何兴约窜至剑河县九虎原始森林,持刀威胁,强奸了16岁的少女杨某。公诉机关还指控:2003年7月25日15时许,何兴约再次窜至九虎原始森林强行与采药妇女王某、吴某发生性关系。

  此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石庆伟 扬帆 罗茜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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