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杭州居民赴港澳更自由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1:09 浙江在线

  本报杭州6月23日讯(见习记者 任建明 通讯员 熊基伟 郭豪 陈锋)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杭州市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受理本市居民个人赴港澳地区旅游申请。同时办理居民个人赴港澳游的城市还有我省的宁波、台州等8个城市。

  自7月1日起,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特定岗位人员需签署单位意见外,杭州居民可直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今后,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的内地居民,在签注有效期内可自行往来内地与港澳地区,无须参加赴港澳地区旅游团队,前往港澳旅游、购物、访友和从事商贸活动时拥有更大的自由度。

  据了解,个人赴港澳旅游的受理地点:市区在华光路35号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中心,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在当地公安局出入境办证窗口。公安机关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F”字头访问签注,签注按有效次数分为两种,可由申请人自愿选择。持有IC卡和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居民,再次申请赴港澳同类签注的,可登陆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信息网(www.hzcrj.gov.cn),进行网上申请。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见习记者 任建明 通讯员 熊基伟 郭豪 陈锋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小浪底库区游船沉没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李长春出访亚欧四国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大学生卷入非法传销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