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发行凭证式(四期)国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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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0:32 华夏时报 |
; 据新华社电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4年凭证式(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有关事项如下: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二、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4年7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采取按月分段发行方式。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三、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具体办法比照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办理。四、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各购买网点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