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政府拟出台法规反外企避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1:21 新京报

  税法专家认为企业利润最大化,必然通过税务筹划的办法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本月上旬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别提出了防止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的问题,一时间外企避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国家税务总局的抽样调查显示,三分之一的亏损外企是由于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造成的,而六成以上的外企存在非正常亏损,实质上是虚亏实赢。据估计,我国每年光外企所得税流失便达200亿元左右。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行研究,今后将出台相应的法规进行反避税。

  外企普遍进行“税务筹划”

  对于外企在中国的避税问题,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伊势富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松下的财务状况是非常透明的,不会进行任何违反中国税务法律的活动,松下每年都要向中国上缴250亿日元左右的税款。

  不过,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仲文表示,在外企中,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税务筹划以降低经营成本是一种普遍现象。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中国业务执行合伙人沈钰文表示,避税的规模很难界定,“200亿元”这个数字没有根据,目前国际上的大公司一般很少采用侵犯性的避税措施,国际上通行的理念是大公司应当承担与之规模相称的社会责任,安永也不会为公司提供主动性的避税方案。

  人民大学财政系副主任张文春教授对此说法持保留态度,认为理念与具体操作有一定的出入。张文春认为,避税分为两种,即正当避税和非法避税。正当避税是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找出现有的税法漏洞,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以减轻税负。

  税务总局盯上外企避税对非法避税,国家税务总局的态度是进行打击,转让定价便是其中之一。据统计,从1991年到去年年底,中国已对近万户外企的转让定价避税行为实施了税收审计和调整,调整应纳所得额近150亿元,调整补税18亿余元。

  “反避税工作前几年主要是对企业的跨国转让定价进行调查。因此,这些年查处的外企比较多,这并不是我们有意识地针对外企调查。目前,中国对国内的转让定价也开始加大调查力度,并已经处罚了国内的一些非法避税大集团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工作处处长苏晓鲁说,从1991年开始,中国便进行了转让定价反避税立法工作。

  据苏晓鲁透露,国家税务总局正在进行研究,今后将出台相应的法规进行反避税。反避税工作难度很大张文春表示,随着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的介入逐渐使反避税工作复杂化,同时各国税收法规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在一国是违法的行为很可能在另一国是合法的,这也加大了反避税工作的难度。

  今年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27号文”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2004年6月30日前,外籍人员或扣缴义务人主动申报以前年度未缴税款的,需依法补缴税款外,并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可免于罚款和刑事处罚。但整体反响不是很大。北京地区报税的海外人士没有什么增加。

  对于反避税工作,张文春表示,从财政角度讲,目前我国急需扩大税收,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我们有必要将税源、税基保留在国内,目前我国对于避税的监管力度并不算大。不过不应该过分强调避税问题,企业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必然通过税务筹划的办法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虽然避税现象在税法不健全,纳税意识比较差的发展中国家以及转型国家中非常严重,不过在税制健全的发达国家也存在避税现象。

  本报记者陈光

  链接

  四种避税手段

  外企的主要避税手段是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在中国主要表现为“高进低出”,即进口设备、进口材料、贷款利率等多方面的价格要高于国际市场,而出口产品的价格却低于国际市场。通过这样的操作中国的外企容易形成账面上的亏损,而利润转移到税负低的国家、地区。

  资本弱化也是外企避税的重要途径。这些企业向银行贷款,不仅仅是因为缺少资金,也有助于避税。根据税法的规定,利息支出是在税前扣除。企业适度地负债,利用税前列支利息,先行分取企业利润而达到少交或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资本弱化避税的手法实质是降低了资本最低回报率,为企业合理利用财务杠杆增加利润;第三种方法是在国际避税港建立公司;第四种方法是钻税法漏洞。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小浪底库区游船沉没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曾庆红李长春出访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2004年各地防汛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