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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杀果子狸20万补偿金已经发放 7月5日前仍可办理补偿手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8:2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陈丽琳)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林业局获悉,广州市目前正在发放年初被扑杀的果子狸等野生动物补偿金,目前已经发放了20多万元补偿金。

  据市林业局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为有效防控“非典”的传播和蔓延,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2004年1月5日至1月10日期间,市林业、工商、农业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扑杀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共计2500余只。经省市林业、物价、财政等部门核实,对合法驯养繁殖或合法经营的果子狸、獾、貉等野生动物进行补偿,涉及补偿金额25万余元。到昨日为止,已经发放了214700元补偿金。

  市林业局负责人提醒有关单位或个人,持个人身份证和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2004年1月5日至10日开具的有效凭证,于2004年7月5日前到市林业局办理补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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