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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8:25 南方都市报 |
传真:020-87382357 房间电话坏退房竟要交款 答复:如未把房内床铺等设施搞乱不应收款 李先生反映:本月22日晚上,我在站前路某宾馆入住,由于房内的电话不通,便提出要求退房,但宾馆却要我交付50元后才准予退房,咨询该宾馆的做法是否合理? 广州市消委会答复:由于该宾馆房内安装的设施不能满足客人的要求,宾馆在没有主动提出给予更换房间的情况下,入住客人有理由也有权提出退房。如果该客人没有把房间内的床铺等设施搞乱,宾馆则不应该收取这50元,如果该客人把房间内的床铺等设施搞乱了,那么宾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 本报记者 何文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