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院联合造假 2亿国资人间“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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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9:10 重庆商报 |
据新华社6月25日电 2003年8月底,交通银行锦州分行的职工鲍宇与另两名同事向审计署举报,揭露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核销巨额不良贷款,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违法、违纪问题。接报后,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紧急介入,迅速查清了有关事实。经查实认定,该行通过与当地法院联手造假,用伪造的法律文书核销了“不良贷款”本息达2.21亿元。 审计部门称,这是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罕见的”国有资产流失大案。 分工合作 银行出钱法院出力 据调查,交通银行锦州分行与当地法院(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锦州市古塔区法院、锦州市凌河区法院)充分“沟通”后,由分行出诉讼费,法院在收钱后,既不送达通知被告,也不开庭,更不对被告执行,而是直接向分行提供大批量的案号,由分行的风险资产管理处核销科起草本应由法院经完整审判程序出具的全套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终结执行裁定书等),再由专人打印完毕后送到法院盖章,甚至有时由法院直接提供盖好章的判决书尾页,由锦州分行自己续头打印出完整文书。拿着这些看上去很完备的法律文书,锦州分行便堂而皇之地向上级银行上报核销。 就这样,仅在2000年至2002年间,总计175户企业的2.21亿多元“不良”贷款,在锦州分行和三家法院的违法操作下,从国有资产账簿上神秘“蒸发”了。 瞒天过海 核销贷款成“肥肉” 大量证据表明,被锦州分行以无法收回为理由非法核销的2亿多元贷款,大部分是可以回收的。 但在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工作了十几年的举报人鲍宇看来,银行的做法值得“理解”,他说:“一些本可收回的银行贷款成了呆账,除了疏于管理的外在原因,还多与银行的内部贪污有联系。银行所谓的不良贷款成了‘蛀虫’眼里的肥肉。” “更重要的一点是,许多贷款被核销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就会明显下降,银行的业绩就很突出,银行的领导便会因此得到提拔和重用。”鲍宇说。 背后黑手 举报人险遭杀身祸 2003年11月11日,锦州分行造假事件的举报人鲍宇在自己家楼下遭到4名歹徒袭击,身上被刺数刀险遭暗害。锦州市公安局抓获了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以及背后买凶者、锦州分行风险处司机张某。经公安机关审讯,张某对买凶伤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而根据记者的走访,张某其实是一个在锦州分行身份特殊的人。知情人士说,张某的主要工作是照料自己和前任、现任行长合伙经营的“生意”。 现任锦州分行的行长在知道鲍宇向总行汇报造假核销的事后,不以为然,并说:“告吧,没什么事,反正大家都这么干!”百姓担心 造假事件大事化无 事实上,发生在锦州分行造假事件的背后的确存在着腐败的阴影。 2003年底,由于案情复杂并伴有个人贪污问题,辽宁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锦州,对此案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已有7人被“双规”,1人被逮捕。 但是,在锦州百姓看来,这起造假事件的主要责任者还在其位。由于此案背景复杂,不仅涉及银行、法院,还涉及许多人,而且银行内外都有人在四处活动,许多锦州百姓认为这个事件很可能最后大事化小,只抓几个“替罪羊”,大蛀虫还是逍遥法外。(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