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四期)国债下月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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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09:50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北京电】财政部决定下月发行2004年凭证式(四期)国债。本期国债发行总额500亿元,其中3年期350亿元,票面年利率2.65%;5年期150亿元,票面年利率3.00%。本期国债发行期为7月1日至8月31日,采取按月分段发行方式,其中7月1日至7月31日发行300亿元,8月1日至8月31日发行200亿元。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挂失、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个人购买凭证式国债实行实名制。 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的不计息;持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年利率0.63%计息;持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年利率0.72%计息;持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年利率1.44%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满三年不满四年的,按年利率2.61%计息;持满四年不满五年的,按年利率2.70%计息。 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以及部分商业银行等37家银行的网点购买。 (编辑 爱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