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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一团伙利用发短信诈骗16万 两人分别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1:36 红网

  红网株洲站讯近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对去年破获的短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集中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李起鹏犯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03年2月初,被告王集中(双峰县人)从被告李起鹏(双峰县人)处购得群发短信的电脑和配套设备,并由李传授操作方法,李获利1700多元。王集中先后在长沙、株洲两地利用该设备和假身份证开设的账户,向全国十多个省发送大量代办文凭证件的短信,待他人将钱存入指定的账号后,王集中让其妻迅速将钱取出。通过上述方法,王集中共骗得人民币16万余元。2003年10月,王集中被石峰公安分局在杉木塘一出租房内抓获,并退回赃款13万余元。李起鹏也相继落网。(稿源:红网)(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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