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推上人行道保安阻挠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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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1:46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黄珊 通讯员许雪芳)一市民因交通阻塞将摩托车扛上人行道推行,某大厦保安敖某以损坏路面为由阻挠,争执中两败俱伤。日前,荔湾法院判决保安所在的物业公司赔偿受伤市民经济损失800多元。 今年1月10日下午3时许,市民阿同(化名)驾驶摩托途径荔湾区站西路,因交通堵塞,他只好将摩托搬至环球商贸中心前的人行道上推行。该中心保安见状,便上前称车辆会损坏路面,阻止其推行。争执中,阿同被人踢了两下左腰,敖某被阿同用摩托车头盔打中肩部。当晚,阿同因伤就医,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2月17日,站西街派出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敖某方面拒绝了阿同的赔偿要求,调解失败。3月2日,阿同将敖某和他所在的广州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134.55元。 荔湾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治安调解意见书等证据,可以确认阿同的身体和财产在与敖某争执中遭到了损害。敖某是物业公司员工,其行为属职务行为,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给阿同医药费、误工费等879.17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