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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服”,最好别作动词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3:17 扬子晚报

  昨天,南京市政府正式公布时间表,按照国务院“整顿统一着装”的要求,限令在7月底前,除公安、海关、税务等14个部门外,其余如城管、文化稽查、环保监察等享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一律“脱帽”。为此南京将由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和公安局联合负责,成立整顿同样着装办公室,从即日起到7月底,先由各着装部门、单位按照同级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自查自纠。今年8月底前,市财政局、监察局、纠风办和公安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区,县和部门进行检查和抽查。8月1日以后继续违规着装的,将惟单位“一把手”是问。

  有趣的现象是,记者近日就此和限令“脱帽”的部门交流时,感受到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类说,穿不穿制服无所谓,不穿更自由,只要你“运用得法”,不仅部门权力丝毫无损,上班溜个号干点私活,公开场合红个小脸酗点小酒,也不怕有“好事者”举报什么的了;另一类则忧心忡忡,认为在当前的“法制初级阶段”,本身就存在执法力量薄弱、地位不够重视等诸多问题,加之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围攻、谩骂、殴打执法人员,以暴力妨碍执行公务的情况时有发生,不穿制服后会给执法带来更大困难。记者感到,让人担心的并不是第一类“大盖帽”的心态,不管是“公权私用”还是小节失检,都该借助于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来监督制约。而认为没有制服就会削弱执法的权威性,更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封建皇帝登基前夕对龙袍制式的讲究,对行头礼仪的苛求。在这种“制服等于权威”的背后,是对执法理念的歪曲和执法手段的模糊。

  制服作为“国家公权”的象征,已是毋庸争辩的事实,而一旦“泛化”制服的地位,其背后是把制服和大盖帽加以物化甚至神化,其危害不仅有损统一制服的严肃性,人为“夸大”了政府的有限权力,同时也“方便”了少数心术不正者以“制服”为掩护,干出为非作歹的事情来。有专家指出,国务院专门出台整顿统一制服的规章,从表象上看,是维护执法的尊严,实质上,是和将于下月起实行的《行政许可法》相配套,为了限制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权限。权力本身与着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执法者依据的是靠法理服人,而不是靠制服吓唬人。一些执法部门之所以想方设法仿制99式警用制服,在色彩与样式上“主动”靠拢,说到底,还是因为对自己权力管理范围缺乏自信而形成了对“大盖帽”的畸形依恋情节。比如说,城管完全可以依据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来执法,这本身就是权威。而简单地依附服装,有可能使管理人员在执法行为上不依章办事,反而简单粗暴。

  制服作名词讲,只不过是服装的一个大类,而用作动词,就令人玩味了。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大盖帽”惹祸了要被清理,关键看执法者,怎么看待与使用自己手中的受限权力。黄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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