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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院公判毒品案 5名被告人一审领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6日16:1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禁毒日前夕召开公判大会,对3宗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宣判,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到13年的刑期。
公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8月下旬,被告人金玲联系到毒品海洛因货源后,准备前往浙江贩卖,并邀约被告人高健一起前往浙江,同年8月26日,金玲从他人处购得海洛因200余克,便同高健与在宁波的纳雍县人王幺元(另案处理)电话联系,商定携带海洛因到宁波交易。当天下午6:00,金玲携带海洛因与高健在筑城新添寨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乘坐开往宁波的客车过程中,被警方擒获,缴获海洛因222克。法院一审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金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高健有期徒刑15年。

  此外,该院昨天还对另外一宗贩毒案和一宗非法持有毒品案作出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分别领刑死缓至13年。

  又讯昨日,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在同心路口举行公处大会,11名贩毒嫌疑人被公开逮捕,29名复吸毒人员宣布劳动教养3年。 作者:赵车罗玮颜义卿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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