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即将实施贵州省法制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3:22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7月1日实施,就这部法律贯彻实施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贵州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邹伟日前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行政许可法实施在即,您能否向我们简要介绍一下这部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内容。

  邹伟:行政许可法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这部法律的主要精神是依法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其内容是十分周详和具体的,围绕着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从行政许可的设定、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行政许可的实施以及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简单说,就是将行政许可行为全程纳入了法律规范。例如行政许可设定,以往各级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都可能制发一个管理性文件,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某一经济或社会活动,必须先经过批准,就是平常说的行政审批,否则,就要对该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但现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设定权限进行了高度集中,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才有权设定行政许可,并且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设定形式、设定条件、设定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样将会有效地改变以往行政许可设置过多、过滥的现象,也会有效地避免以后设置行政许可的随意性。此外,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行政许可法规定了严密的实施程序;为了方便群众,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必须完善一系列有关实施的制度建设;为了改变以往普遍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甚至只审批、不监管的现象,行政许可法本着“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责任也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规定。

  记者:国务院十分重视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去年下半年即要求各级各部门作好贯彻实施这部法律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省委、省政府也非常重视,请您介绍一下我省这些方面工作的情况。

  邹伟: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去年10月国务院部署做好贯彻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后,省政府进行了认真策划,并报请省委常委会进行了讨论,随后即部署全省各级、各部门按照要求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一是动员和部署。去年11月27日和今年1月15日,省政府两次召开了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对全省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进行了深入动员,作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石秀诗省长、王正福常务副省长等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与此同时,省政府专门制发了部署工作的文件。二是认真抓了学习和培训工作。我省专门派人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省政府法制办先后举办了五期行政许可法师资骨干培训班,各地、各部门共900余人参加了培训;还举办了两期地厅级干部和县(市、区)长行政许可法专题研讨班,有150余人参加了研讨。各地、各部门也采取办培训班、举办知识讲座、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和培训。为检验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前一阶段学习的效果,4月30日、5月29日省人事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一起组织全省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近20万人进行了行政许可法统一考试。对一部法律,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采取这样的方法集中学习,是不多见的。三是广泛开展对这部法律的宣传活动。自这部法律颁布后,我省各级、各部门就采取各种形式对这部法律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熟悉这部法律。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我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其他各类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在以前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类文件中,都有若干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这些规定有许多在设定权限、设定程序、设定范围、设定条件等方面都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必须把以前的这些规定清理出来,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重新审查,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该修改的进行修改,该取消的予以取消,该废止的予以废止,才能保证7月1日后统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从去年11月开始,国务院即部署全国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并要求7月1日前完成。我省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省政府的部署,及时认真地开展了相关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组织对我省现行有效的98件地方性法规、159件省政府规章以及其他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目前整个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省政府规章和省级其他文件的清理结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过清理,共取消了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77项,取消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43项,废止省政府规章27件,明确要求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其他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规定自7月1日起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组织对26件地方性法规和32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相应修改,按照法律规定,补充或完善了需要保留的行政许可规定所涉及的条件、程序、期限等方面规定。这些工作的及时开展,为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扫清了障碍,维护了法制的统一性。五是抓了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相关的配套制度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有关配套工作制度,省政府法制办、省审改办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省政府领导的意见,研究制发了专门的文件,对各级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6月25日,省政府法制办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对省直部门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的工作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部门是抓得比较紧、比较好的。

  记者:您刚才谈到,在清理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其他文件中,共取消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20项,实际上也同时取消了其他各类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能否详细地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邹伟:这次取消的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大体有这么几类:有的是针对资格、资质设定的许可,或针对企业成立的前置性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地方无权设定,因此予以取消,但这类许可,如果国家有统一规定的,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有的是属于限制其他地区服务和产品进入我省的许可,依法予以取消;有的属于通过市场调节或行业自律机制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予以取消,尽量减少行政干预;有的属于行政机关通过事后监管方式可以解决的问题,则采取取消行政许可,改变管理方式,通过备案等事后监管方式进行监管;有的属于公民可以自主决定的,行政权力没有必要介入,因而取消相应的行政许可,由公民自主决定。至于其他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因为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权限的规定,7月1日后即属于违法设定,因此,要求自7月1日起一律不得再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记者:作为一个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怎样去衡量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是否合法?对不合法的行政许可行为,有什么解决办法?

  邹伟:大体可以从这样几个环节去把握:一是行政机关所实施的行政许可的依据是否合法;二是行政机关是否是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实体行为是否合法,例如,是否在法定条件之外增加了其他条件;四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是否合法;五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行为是否合法。

  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行政许可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听取和采纳;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行为,大体上有两类,一类是不作为,即该受理的不受理、该许可的不许可;另一类是乱作为,即违反法律规定实施许可的行为。当事人认为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的,都可以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对该行为进行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您觉得要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还需要注意研究和解决好哪些主要问题?

  邹伟:首先是要加强宣传,推动全社会对这部法律的学习、了解和应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管理理念、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管理方式和行政管理行为的影响之广、之深,可以说是政府的一场“自我革命”。主动地对我们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如此大力度的改革,显示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大智大勇,只有在我们党的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之下才能办到。但是,一部法律的贯彻实施有赖于全社会的了解和支持,前一阶段,各级政府已经有组织地开展了上述的一系列准备工作,着重抓了各级机关领导和干部的学习,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这部法律的学习和了解还很不够,这就需要我们广泛地发动群众,加强普法工作,让群众深入学习这部法律,熟悉和掌握这部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这恐怕是正确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最有效、也最有力的保障。

  其次是有关行政机关要尽快适应转变管理观念、转变管理方式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防止在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出现管理失控、管理脱节。与此同时,还要抓好清理结果的落实和有关的后续监管工作,以巩固改革的成果。

  记者:作为省人民政府主管法制工作的直属机构,你们在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面还有什么主要打算?

  邹伟:下一步的工作将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列为重要的工作内容,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有关清理工作;二是继续组织指导开展好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三是在有关立法活动中严格把关,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设定行为;四是按照制度创新的要求,加强对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制度建设、以及贯彻实施中其他普遍性问题的调研,推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是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各行政机关随意设置行政许可的行为,通过贯彻省政府出台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及其他形式的执法监督手段,切实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为,为行政许可法的正确实施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作者: 来源:贵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基地绑架土耳其人质
第三轮朝核六方会谈
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曾庆红李长春出访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2004年各地防汛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