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149种车型重新核定 整治车辆“大吨小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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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4:19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车辆“大吨小标”这一名词即将成为历史,近日,市交警部门向全市发出《关于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的通知》,正式开始对我市在用的“大吨小标”车辆实施恢复吨位的工作。 目前,交警部门已对本市所有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共有149种车型3057辆车需要重新核定载重量、更换行驶证。交警部门已将《青岛载货类汽车质量参数调整更正表》的内容登载122@qingdaonews.com主页上,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可以进行查询,凡属恢复范围内的车辆应尽早到车管部门办理恢复吨位的手续。 据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这次对“大吨小标”车辆质量参数调整更正工作中,属于更改范围内的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必须到位于四方北岭的市车管所填写《更正机动车载质量申请审批表》,向车管所业务科机动车检验岗提交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标准照片,并交验机动车,有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提交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持已签注内容的《更正机动车载质量申请审批表》和原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无登记证书的除外)到档案管理岗免费换取新行车证,需要改变车辆号牌种类的,还应当更换车辆号牌。对不主动申请更正的,交警部门将在车辆年审时责令恢复,强制更正。(江波张磊建军) 车辆照片标准:其规格为88mm×60mm,圆角半径3mm,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全车外部彩色照片。拍摄汽车照片时,应当从车前方左侧45度角拍摄,拍挂车照片时应当从车后方左侧45度角拍摄;机动车影像应占标准照片的三分之二;机动车照片应当能够明确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和车身颜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