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全面推行村务事前提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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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5:00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鄞州记者站章燕飞陈波)对于鄞州区高桥镇高桥村村民来说,现在即使在周六找村干部办事也方便多了。在村里组织的“群众提议,干部承诺”活动中,村民提出了村干部周六集中办公的建议,现在这项建议已经得到了落实。 作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先锋工程”建设的一项举措,鄞州区从今年5月起在全区415个行政村全面推行“群众提议,干部承诺”制,这标志着该区的基层民主管理实践已从以村务财务公开为重点的事后监督、以“三会决策”为内容的事中决策向村务事前提议步步推进。 “群众提议,干部承诺”这一制度源于高桥镇芦港村。当时的芦港村由于土地征用等问题,村委会办公室经常挤满了反映问题的村民,村干部没有精力去考虑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01年4月,该村自发试行“群众提议,干部承诺”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当年该村村民代表孙春阳第一个提出建议,要求对西周等3个自然村通往芦港小学的村道进行硬化。村“两委”在7天内向他作出答复,承诺6个月内完成这一工程。最后这一工程在2个月内就完成了,村民反响很好。如今村里很多矛盾都得到及时化解,村委会办公楼里也不见了上访的村民。 鄞州区在其他村进一步试点后,在全区推行了这项制度。在推行这一制度时,不少村支书心有疑虑。高桥村村支书陈小华说:“当初我们有三怕:怕难,怕烦,怕乱;现在是三个想不到:想不到村民参与热情这么高,想不到村民提议的范围这么广、质量这么高,想不到效果会这么好。” 随着鄞州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得到了切实的转变,从原先的直接“为民作主”变成了现在的“由民作主”,村干部与群众之间交流沟通的渠道畅通了,农村社会逐步趋于稳定。据该区信访部门统计,反映村干部个人经济和作风方面的信访件占全部信访件的比重呈逐年递减的趋势,从1998年的14.9%减少到2003年的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