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落实对劣质奶粉事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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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5:24 信息时报 |
合肥消息 新华社6月22日播发了《阳奉阴违为哪般——太和县工商局上报国务院劣质奶粉事件调查组的处理决定并未执行》一稿,引起了安徽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立即派出调查组赶赴太和县进行调查。 经查,太和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学顺,对太和县工商局未执行对劣质奶粉事件有关责任人处理决定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渎职错误,在社会上造成了欺骗组织、欺骗群众的恶劣影响。经安徽省监察厅研究决定,拟撤销徐学顺太和县工商局局长职务,建议撤销其太和县工商局党组书记职务,要求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上述处理决定现已执行到位。安徽省监察厅要求,全省各地要从这一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对不按规定落实纪律处分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严格依纪依法办事,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新华社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