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过错致母婴双亡一医院被判赔8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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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2:16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 因医生过错,安徽萧县一孕妇在分娩中母婴双双死亡。近日,萧县法院判处该县人民医院赔偿8.5万多元。 2003年4月12日,党建妻子彭书萍住进萧县人民医院待产。当日16时左右,医生在没有告知产妇及家人风险的情况下给产妇施行催产素引产,导致产妇严重过敏。约19时,产妇子宫破裂出血,医生随即停用催产素。同时,医生诊断为胎窘,需要对孕妇实施剖宫产。家属表示同意并签了字。但由于院方抢救条件不足,没有进行剖宫手术。23时30分,产妇心跳停止。党建认为,由于医院对受害人诊疗过程中不尽职责,延误治疗时机,致使母子双亡,后又伪造病历掩盖真相,侵犯患者的知情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64万元。 法院认为,萧县人民医院在产妇彭书萍住院待产后,没有告知产妇家人注滴催产素的后果及说明该药的副作用,在彭书萍发生荨麻疹及胎窘后,没有及时采取剖宫术挽救母子,导致产妇彭书萍分娩过程中羊水栓塞死亡,有过错责任。 (靳生) 《华东新闻》 (2004年06月28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