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堵:该治公车还是私车?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4:26 深圳商报 |
这段时间,随着各大城市交通拥堵的日趋严重,各种治理的“怪招”也频频亮相:北京市交通委提出“未来几年,设想征收小汽车牌照费、道路拥挤费,从而引导和限制私车的使用”;有些地方则视国家有关政策于不顾,继续对小排量车限行。 我之所以称这些“改革措施”为“怪招”,原因在于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不约而同地对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最主要原因———公车的大量存在和大量的被私用、滥用———视而不见。据2003年10月的《新闻周刊》披露,除出租车外,在北京市正在行驶的车辆中,每5辆当中就有4辆是公车。而在北京保有的200多万辆机动车中,公车占72万辆左右,这就意味着,占机动车总量36%的公车却占用了道路资源的80%。 综观种种治理“怪招”,我们会发现贯穿其中的一个基本的思路是,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以不损害公车使用者的既得利益为原则的。不仅不损害,而且通过“改革”,这些既得利益反而被进一步扩大、固定和合法化了,而普通百姓的权利则被损害———这种“改革思路”是需要我们更加警惕的。(北京郭松民) 作者:北京郭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