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共签双向监督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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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4:37 济南日报 |
本报6月27日讯(记者 季耀昆 通讯员王华张教华)今天,济南市法官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公约》,向社会公开承诺加强工作中的相互监督,自我约束,自觉规范法官与律师的职务行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公约对法官及法院审判人员的要求,包括审判人员不得向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不得索要、收受律师或当事人支付的案件介绍费;对所承办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身份及其委托代理手续应严格进行审查,发现律师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非执业律师假冒律师身份代理案件或以公民身份代理案件的人员办理收费案件等情况,应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通报情况等六大项。公约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要求,包括律师办理诉讼业务时,必须经律师事务所委派、登记,统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费用,律师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不得代表委托人或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等七大项。公约还规定了双方相互监督的措施,对双方会员违反公约或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并互派监督员协助对方进行查处。 市律师协会和市法官协会将公约向社会公开,并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市律师协会2024392,市法官协会6156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