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安检”3年截住1546把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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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7:42 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赵兴武 实习生 刘特 记者 殷学兵)日前,一男子携带砍刀欲到法庭闹事,结果在其试图混过安全检查时,被当场发觉。该男子因此被司法拘留15天。据悉,市中级法院实施安检的3年来,已查获刀具1546把,确保了法庭审判秩序。 本月25日上午9点多钟,一名中年男子来到市中院大门口,自称要进法院打官司。法警要求他按规定排队,接受安全检查。该男子发现前边人所带的硬币,都被X光机查出来时,突然神色慌张,两手不停地摸着随身携带的背包。两名法警见状,便悄悄向其靠近。就在两名法警快要贴近此人时,他突然转身欲逃。法警立即上前将他抓住,并从其包中搜出一把砍刀。经讯问,此人姓程,42岁,南京某高校后勤部门职工。程某称,当天上午,市法院准备开庭审理以其为被告的一起“民事案件”。程某对原告将其告上法院一直怀恨在心。因此,他便事先准备了一把砍刀,欲带进法庭;假如法院最终判决其败诉,他就要当场将法官及原告砍倒。据此,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对程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据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丁峰介绍,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已发生多起败诉人员携带凶器及危险品,当庭报复对方当事人及办案法官事件,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为此,市中院从2001年6月起,在全省法院中首家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安检”规定,对所有进入法院的非法院工作人员,一律要通过安全检查。 丁峰讲,该制度实施3年以来,已检查各类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旁听人等近22万人次,携带包裹11万只;查获各类管制刀具1546把,硫酸一瓶。有关人员皆已按照规定,受到相应处理。 丁峰说,目前,他们已将安检人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5人。另外,为防止硫酸等杀伤性液体流入法院,他们除要求接受检查的“可乐”之类的液体,在统一倒入事先准备的器皿中化验检查外,还要求携带人员当众喝一口,确保无事,方可携带进入。 (编辑 丹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