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垄断行业工资增长幅度 不应突破基准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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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08:42 南方日报 |
北京消息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出通知,发布北京市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明确要求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要保证其工资不低于北京市颁布的每月495元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规定,属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应突破基准线。 今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是: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1.5%,扣除物价因素,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安排在9.3%。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6.5%。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通知的要求,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当年实发人均工资的增长一般不得突破上线(预警线)。属于垄断行业的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应突破基准线;已不享受国家政策性补贴的各城市公用事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应突破预警线。新华社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