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强制卸货将实行催告制 13天不运走上缴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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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0:1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记者昨日从省公路局获悉,我省强制卸货将实行催告制,驾驶员拖载的超限超载货物部分被强制卸载后,卸货场对其货物保存期最多不超过13天,逾期不领取将被变卖或上缴财政。 据悉,除此之外,公路部门还将对车辆记载超过2次(含2次)的,可对单车处以不超过1000元罚款,对不愿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的视为多次超限,实行停运。 又讯 昨日,记者从省公路局有关会议上获悉,今后在治理超限运输工作中,贵州将对运输电厂和煤气厂用煤的专用车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一卡通,只要车辆不超限,中途不检测,以此确保全省供电、供气顺畅,缓解电力供求矛盾。 作者:王韬 龚媛媛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