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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质烟丝,法不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0:22 桂龙新闻网-南宁日报

  本报崇左讯(记者 农彩云 通讯员李而堂)6月19日晚上7时50分,崇左市烟草专卖局第二专卖管理所检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车牌为桂FG9231的后三轮摩托车在驮卢镇雷州村大榕树旁装上劣质烟丝和一箱烟纸后往驮卢糖厂方向驶去。该所接到举报后迅速组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结果在驮卢糖厂生活区16栋一楼楼梯口处查获烟丝一袋(50公斤)及烟纸100条。

  现场查明,该批烟丝是荣某刚从南宁市黑市上购进,已霉坏变质属劣质烟丝。据调查,一些烟丝贩子不顾消费者生命安危,从南宁、靖西等地黑市购进劣质烟丝后,为使烟丝变黄,卖出好价钱,用硫磺、铁红粉等对人体危害的化学物品喷洒后,用食品袋分装成小包,拿到各乡镇集市或到村屯进行非法兜售,牟取暴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关于“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的规定,执法人员将对当事人荣某进行严惩。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责编:谢寿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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