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经济补偿也应听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0:38 信息时报 |
刘宝庆 很多人都关心,如果自己乘坐的航班延误了,是不是可以拿到补偿,又该拿多少补偿?近日,国家民航总局公布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这份意见,今后乘客在坐飞机的时候,如果是因为航空公司自身造成的长时间延误,将可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航班延误,就给予乘客经济补偿,这是民航迈出的可喜一步,也使因航班延误造成的纠纷大大减少,不失为明智之举。但是,国家民航总局出台的《指导意见》,有没有征求乘客的意见,就不得而知了。我想,既然是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是乘客和民航双方的事,那么举行听证会就是必要的。 由于多种原因,我们有些事关国计民生的铁路、供电、邮政、供水等行业,还没有和市场经济接轨,但这些部门在价格、服务上还是善于听取民意的,每年的春运铁路部门都举行价格听证会就是最好的例证,这一制度已成为常态。作为空中运输的民航部门,也应当放下架子,不能再“高高在上”了。 航班延误问题目前还是突出的。据悉,今年头五个月,航班延误比去年同期增加了一个百分点。我们民航部门一方面要研究减少航班延误率的措施,另一方面要给乘客适当的经济补偿。这些都不是一方说了算的。光是《指导意见》就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超过8小时以上”。这“4小时”是怎么定出来的?时间的底线是民航部门作出的“单边”决定,还是和乘客协商的结果?此外,《指导意见》规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制定,我想,各个航空公司也不可能举行价格听证会,这样乘客连“用脚投票”的机会都没有,是很不公平的。 显然,民航部门航班延误的补偿标准是“单边意见”,没有听证的补偿标准是不完美的,操作起来也是有争议的,这也不利于民航内部的建设。所以,举行补偿标准听证会,势在必行。(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