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生孩子也能享受生育保险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3: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生育保险待遇计算方法也有变化 本报讯 上午,市劳动保障局对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做进一步补充、明确。 生育保险范围扩大到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我市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按本市城镇户籍职工标准缴纳的,须参加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不超过3个月的,补缴后女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或欠费在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该单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暂停期间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其女职工失业后分娩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津贴月标准以该职工分娩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参保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正常分娩3个月,难产三个半月,多胞胎(双胞胎)生育津贴在三个半月的基础上每多生一个增加半个月。超过上述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发放。 参保女职工可在分娩、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的次月20日起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陈心华 陈相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