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公众评判“仅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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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0:04 红网 |
北京市朝阳区正式启动“目标管理双百考核”体系,“双百分”的两套考核体系中公众评判分值分别为40分和45分,因此,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众对政府部门的评分直接影响其年终考核能否评优。这改变了过去以政府部门自评官员廉政为主、公众意见仅作参考的旧考核做法。(《京华时报》6月28日报道) 毫无疑问,这是对政府部门及官员的考核体制上的一次质的飞跃。其实质就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重视群众对于官员的评价。可以说,这也是深入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 官员的权力源于人民,至于官员是否更好的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力,理应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而考核官员是否廉政,群众的评判意见理应在评价整体中占据重要的一极。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告别以往政府部门自评官员廉政为主、公众意见仅作参考的做法,是一种可贵的“民”本位回归。 事实上,对于官员的各个方面考核的条款中,一直都有着公众评判这一条。不过由于“仅作参考”的定位,使得公众评判成为一种科学考核的“形象装扮”。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流于形式的比较多,公众评判的含义有点走了调儿,由此滋生的虚假评判就登上了民主的舞台,使得公众评判真正成了评判整体中无足轻重的一个“摆设”。而其在公众中产生的负面效应已经逐渐显露。 从公众评判的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发的、非组织的,七嘴八舌,自由议论;另一种是有组织的,通过引导来实现人们对官员的评判。前者的评判往往带有随意性,而后者则带有一定的责任性。因此,积极组织社区居民、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公众对政府部门进行评判,能够进一步体现评判的公平性,同时也能够提高公众的民主意识。 有鉴于此,将“公众评判”真正纳入政府部门及官员的考核体系中,并逐步提高其所占据的权重比数,不失为一种完善科学评价体制的好举措。(稿源:红网)(作者:孙广勋)(编辑:徐志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