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录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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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3:1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江淮晨报晨报讯合肥市区普高录取工作预计将于7月18日开始,记者采访了合肥市招办有关人士,就录取中的一些热点问题为考生详细解读。 “计划招生”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志愿顺序,首先录取各招生学校第一志愿的达线考生,如果招生计划未满,再从报考该校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直到招生计划取满为止。 “择校生”录取办法: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其他公办及企事业办高中、民办高中三个批次录取后,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向社会公布;在三个批次中都未能按志愿依次录取的达线考生,通过实行“市场调节、二次招生”的办法录取。招生计划完成的学校和三个批次中已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二次招生”。 合工大附中、中科大附中、安大附中、安农大附中、铁四局中学、合肥北大附属实验学校6所企事业办的学校,首先录取本单位职工子女中达到该市普通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招生计划未取满时,再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其他填报该校“择校志愿”的考生。 今年职业类学校综合高中班招生不再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划定分数线,其招生录取工作由合肥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完全中学的初中毕业生直升本校比例一般为该校初中毕业生数的5%。直升生成绩必须达到该市普通计划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直升办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制定,学校要尊重学生本人的升学意愿,直升名单要张榜公布。 (汪雷) (来源:江淮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