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出台促进航班正常的硬性措施 延误处置不力撤销经营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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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4: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据新华社电昨天,记者了解到,中国民航总局将对航班延误采取强有力措施,其中包括对长时间延误的航班且处置措施不当的航空公司,将取消该航班或这条航线的运营权。 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负责人说,凡发生延误2小时以上的航班,必须即时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凡发生延误4小时以上的航班,必须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安全监管办公室。 这位负责人说,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情况将与航线(航班)经营权挂钩。对今年上半年航班正常率、航班计划执行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航空公司,在审定下一航季航班计划时,限制其航班总量的增加;对前一季度航班正常率较低的航空公司,停止审批下一个季度的加班包机飞行,在运输旺季,有限制地审批加班包机飞行;对擅自改变所给定的航班时刻,或售票时刻与公布时刻不一致的航空公司,撤销此航班经营许可和飞行时刻;涉及旅客多、时间长且处置不力的延误事件的责任公司,暂停或撤销此航班(或航线)经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