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应是风云人物(民主评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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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5: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钱跃 最近,全国正在集中开展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整治律师和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关系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了一段话,颇耐人寻味:“国外的法官与社会大众是相对隔绝的,他们很少抛头露面。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是一个深居简出的人。法官虽然不一定与世隔绝,但绝对不应是一个风云人物。” 要求法官不应做一个风云人物,非常有针对性,对法官而言,也不是简单的行为习惯问题,而应是一个从业原则。 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些法官工作之余,社会活动繁忙,各种交往应接不暇,在公众眼里真成了风云人物。除了要应付大小官员的“嘱托”,还要与各方律师周旋,有时甚至直接与原告被告当事人接洽。当然,这些周旋和接洽,往往不是为了分析案情所需要,而是“功夫在案外”。少数法官在这样的“风尘仆仆”中,收受好处,没了方向,最终也就难以公正审判,搞得不好栽进去的不乏其人。 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不可能与世隔绝,法官除了审判,应有自己的业余生活。但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来看,法官确实应该与公众有相对的隔绝,应该尽可能少地抛头露面。这一要求,不仅不过分,而且与法官态度和活动的被动性、保守性和中立性有关。法官的职业权威,并不仅仅来源于他们能够一锤定音,更主要是来源于他们理性的思维、超然的态度和独立的地位。要做到这一点,必然要求其行为方式、哪怕是生活方式,都应有相当的被动性,行为举止应保持相当的克制和谦抑,待人接物应保持适度的隔膜、冷峻和超然。这与政治家积极追求政治目标的实现,积极主动地干预人们的社会活动的方式,不得不尽可能多地与公众接触,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法官过多地介入社会日常生活和公众,而一不小心成为风云人物,那并非法律和公众的幸事。许多实例,都证明了这个道理。 《人民日报》 (2004年06月30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