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不违反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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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6:24 大众网-生活日报 |
生活日报6月29日报道 记者 田连锋 由于被指与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国内一些城市制定的“禁摩令”的法律正当性目前正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今年年初,济南市也出台了一项被市民称之为“禁摩”的禁令,不少市民疑虑:该“禁摩令”是否与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相违?新法实施后,济南市的“禁摩令”是否会被随之废止? 据了解,《行政许可法》将于7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而早在今年1月,济南市就出台规定,开始对摩托车、微型、小型客车和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限路行驶。这一规定,被很多市民称之为“禁摩令”。 市法制办法规处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济南市的“禁摩令”并不存在法律正当性的问题。 这位负责人解释称,被指与《行政许可法》抵触的“禁摩令”是指对摩托车、微型车不予登记。不予登记就是不予许可,这在法理上确实比较勉强。但济南被市民们称之为“禁摩”的规定其实并不是这种“禁摩令”。济南市的规定只是对摩托车、微型、小型客车和货运机动车实施限时限路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济南市对摩托车进行限时限路行驶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也不存在“放开”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