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被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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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6:46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康庆实习生钱桢) 即日起,27件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失效或实际已未执行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被正式废止。昨天,记者获悉,继38项行政审批项目日前被取消(调整)之后(本报昨日曾作报道),《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也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正式施行。 据了解,此番被废止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成都市公墓管理办法》、《成都市招牌管理办法》、《成都市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成都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成都市公用电话管理办法》、《成都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规定》、《成都市住房制度改革贷款项目房地产抵押管理若干规定》等在内的27件。其中,备受关注的《成都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因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设定权限不一也被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