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明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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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7:40 山西日报 |
本报6月29日讯 (记者尚慧辉)《山西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记者从今天《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馨仪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全文共40条,在劳动合同、工资、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特殊群体的保护、社会保险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并把农民工纳入了维权的范畴,特别指出:“本条例所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农民工)。” (山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