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作弊延迟毕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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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7:57 半岛都市报 |
本报6月29日讯(记者刘雪莲) 省招办今天发布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 办法规定,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等9条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考生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若出现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抄袭试题答案、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及考号信息等9种行为的,则认定为考试作弊。有作弊行为之一者,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作弊一次者延迟半年毕业,作弊累计三次及以上者,推迟三年毕业;替考或伪造证件者,推迟三年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