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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坪快速路选线听证会昨举行 四号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0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江强 刘丽)昨日下午,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经济工作委员会就南坪快速路山湖林海段线位方案举行专题听证会。围绕着“四号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保全大局是否牺牲小我”等焦点问题,正方、反方、第三方和专家代表20多人各自陈述意见,精彩观点纷呈。

  焦点一:

  四号方案不会破坏环境?

  作为听证会的主要听证事项,四号方案成为正反双方争论的焦点。

  正方代表王玉国代表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指出,四号方案是在规划国土局对现场进行多次勘探,对丰泽湖山庄已建小区和未建的四期用地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充分论证后,提出的可行方案。该方案已经通过了环保等多方面专家的评审,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丰泽湖山庄的影响。道路的各项指标,对已建的小区都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噪音控制质量要求也达到了国家的环境标准要求。

  深圳市环保局副局长黄争鸣,就四号方案环保措施的落实也持肯定态度。他说:“施工单位将尽量减少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局将依法组织环保验收,确保环保措施得到落实,验收合格后,该路段方可投入使用,如发现有超过环保的标准,将责成限期整改。”黄争鸣表示,根据丰泽湖段环境影响专题报告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实质,从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四号方案对环境的影响均为可接受,为最优选方案。

  列有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书和环保局负责人的保证,并没有能说服丰泽湖山庄的业主们。捷迪迅公司工程师伍未名女士首先代表业主表示,他们不反对修路,但他们坚决反对存在严重缺陷的四号方案。伍女士强调,四号方案里大型梅关立交桥没有南移,仍然堵在小区门口,并使得梅关路的车流量急剧增加,产生的废气、噪音、污染远远超过南坪快速路八车道本身。另外,在深圳水资源严重短缺还需从东江引水的情况下,四号方案里的南坪快速路横跨七大饮用水库,对水质的污染实在是一个相当重大的设计缺陷。

  作为丰泽湖山庄的开发商之一,上海凯越集团董事长吴兴樵也作为陈述人参加了昨日的听证会。他表示,四号方案与前几个方案相比有了改良,减少了对小区居住环境的影响,但没有完全消除对小区的破坏。“由于道路被占,我们原设计的规划设计方案全部作废,要重新作出设计,将损失我们的设计费350万元以上,另外道路对我们小区的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对今后我们开发的商品的价格有一定的影响。今后每平方米如果要降价500元指标的话,若按原批准的17万平方米面积计算,损失约在8500万元左右。”他认为,如果四号方案实施,将会严重影响外地商人在深圳投资的积极性。

  焦点二:

  政府部门是否依法行政?

  政府对南坪快速路的选线改变,是否依法行政?就这个问题,正方和反方的律师各有说法。

  业主代表、深圳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平凡认为,全市整体规划和局部调整的程序,应该首先将规划的内容和草案进行展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再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然后经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但一开始南线方案的确定就没有按程序进行”。

  “另外政府的朝令夕改,违反了土地的规划合同”,刘平凡指出,2003年10月17日,开发商领取了规划许可证后,政府规划部门却无视与其签订的合同,更改南坪快速路规划,结果使得首批业主的相关配套设施到现在也无法得到开发。

  “南坪快速路的干道的建设就不需要报国务院批准,这属于政府的自由财政行为范围”,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博士生郑文武针锋相对地指出,城市规划的制定和成果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城市规划成果一经批准,在所限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对任何人都有效力,因为它具有广泛性,同时它只要未经法定程序修改,就具有适用性。按照我国的行政学以及法学原理,城市规划是不可诉的。

  广东仁人律师所的李少弘律师则更提出,《城市规划法》第3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决定”,另外在深圳市人大1999年7月1日实施的《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2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年限届满前可以收回已停止出让的土地,”其中的情形就包括“公众利益需要的”,因此,根据这些法律,市规划国土部门收回丰泽湖的建设用地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

  焦点三:

  成就大我必须牺牲小我?

  成就大我是否必须牺牲小我?北方工业公司的阙良胜用一个故事表达了尊重“小我”的观点:“原来深圳也要修一条滨海大道,要穿过一片红树林,那里有一群小鸟,大家为了小鸟能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这条路改变了方案,绕过了小鸟的家园,我们的城市也成了一个花园城市了。保护小鸟可以如此,保护我们怎就不行?”

  “小众的事,要服从大众的”,市人大代表吴立民指出南坪快速路的建设是由人大代表议案引出的,去年的人大会上,有100多名人大代表,向大会提交了有关交通拥挤问题的议案,市政府作出了对交通问题的改造的承诺,南坪快速路是其中的一条道路,

  深圳大学交通工程系主任教授庄焰反问业主代表:“将来我们要建设很多的市政道路,这些市政道路都不可避免会穿过某些小区、住宅区,那么遇到这样的问题,以后怎么解决,大家都不让路从自己的门前走的话,那么市政道路怎么建设?”

  市政协委员、律师杨一平更为直接:“为实施四号方案,这条路已经拐了一个大弯,并且比原先多付了1000万元的代价,因此必须考虑一个是否经济的问题,政府的钱从哪里来,那是我们全体纳税人的。在全面考虑环保已经达成目标的情况下,我们纳税人没有理由去要求政府搞一个更高代价的工程来满足一部分人的需要,那对我们全体纳税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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